英国的法院按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民事和刑事两大系统。
刑事法院系统分为以下四级法院:地方法院(Magistrate’s Courts,青少年法院作为地方法院分支,受理被告为10-17岁的案件)、刑事法院(Crown Court)、上诉法院(刑事庭)(Court of Appeal)和上议院。
对民事及刑事案件的管辖基本分开。民事法庭受理民事案件,刑事法庭受理刑事案件,但是两者有一些交叉,也就是说有些法庭既可以受理民事案件也可以受理刑事案件。
1. 刑事法庭
刑事法庭有五个,分别是:
Magistrate’s Courts
审理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由两名以上治安法官开庭,个别情况下可独任审理。支薪治安法官有权独任审理。其职权主要为进行简易审判和起诉预审。简易审判是依简易程序审判简易罪或其他可依简易程序审判的可诉罪。简易罪大体相当于大陆法系中的违警罪,可诉罪相当于刑事罪。起诉预审是对可诉罪的控告进行预审,决定是否可正式起诉至刑事法院。有的治安法院也兼理某些轻微的民事案件,如有关婚姻、收养或扶养费的纠纷。治安法院还专设少年法庭,处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和有关照管少年的争议。对治安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上诉至刑事法院;如纯属法律问题,可以以报核方式上诉至高等法院。
治安法官:分两类professional magistrate和lay magistrate即全职和兼职,担任professional magistrate一般由district judge担任,当然district judge也可以担任county court的法官。因为在英国治安法院的法官大部分都是兼职的(一些兼职法官是不懂法的,在英国18岁以上不满65周岁就可以向英国提出申请当by magistrate),所以一般治安法院只处理summary offences刑事案件。有时候一些刑事案件较为复杂,这时候需要3名兼职治安法官组成一个审议委员会进行案件审理(英国这里很特殊,类似中国人民陪审员,但是中国是陪着法官审理)
治安法院通过初审程序(committal proceeding),对于案子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判断标准一般为:如果罚款金额在5000英镑以下、判处6个月以内监禁的,视为summary offences由治安法官直接判决。如果罚款金额超过5000英镑、判处监禁6个月以上的,视为indictable offences(可提起公诉案件)。一旦判定为indictable offences,那么治安法院需要把此案件移送给crown court。因此这里我们可以总结一下,其实基本上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在magistrate’s court受理,如果轻,治安法院当庭判决,如果重,移送crown court。
Crown court
indictable offences(可公诉案件),也就是赔款金额大于5000英镑,判处监禁6个月以上的,由刑事法院受理。刑事法院由陪审团+法官构成,两者有明确的分工。即陪审团处理案件事实问题,法官处理的是法律解释问题,已及给当事人处罚。这里和magistrate’s court不同。也就是说magistrate’s court的法官既要认定事实,还要处罚,以及负责法律解释。
受理不服治安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也是可诉罪的初审法院。它是全国性法院,可管辖国境内任何犯罪案件。1972年设立,其前身为巡回法院和季度法庭。在伦敦开庭时称中央刑事法院,在地方上按驻地等级分为3等,依照法律规定分别管辖按轻重不同而划分的四类犯罪案件。可在刑事法院开庭的法官有高等法院法官、巡回法官、记录法官以及不属该辖区而且未参加预审的治安法官。刑事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召集陪审团。对刑事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上诉至上诉法院刑事上诉庭。
注意:有些案件例如theft, drug, some involving violence against the person既可以在magistrate‘s court受理,也可以在crown court受理。
不服crown court的判决可以向court of appeal的criminal division上诉
High Court
如果被告人觉得magistrate‘s court错误的解释了法律,可以向high court的Queen’s Bench Division(王座审判庭)提出上诉。这个我们在法律里面叫做Case stated appeal(释法类上诉)。这时候,High court的QBD负责对于法律进行解释。
Court of appeal
建立于1966年,由原来的刑事上诉法院和专理民事上诉的上诉法院合并而成。分两个上诉庭,即民事上诉庭和刑事上诉庭。民事上诉庭受理不服郡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刑事上诉庭审理不服刑事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上诉法院由上诉法官、高等法院法官以及全国4名最高级的司法官员开庭审理。 对上诉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再上诉至上议院。
越是级别高的法院,受理的案件其实越少。该法院Criminal Division(刑事审判庭)一般受理crown court的上诉。
Supreme court
英国有3个独立法域,英国和威尔士一个法域,苏格兰一个法域,北爱尔兰一个法域。英国终审法院不受理苏格兰的终审,但是其他三个部分是受理的,也就是说苏格兰有自己的终审法院。最高法院受理court of appeal和high court的上诉。
刑事法院:刑事法院是高层级的一审法院,主要有三项职能:审理性质较为严重的必诉罪,判决地方法院呈交的可诉罪和受理不服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
来源:
https://zhuanlan.zhihu.com/p/11518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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